浏览数量: 1 作者: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 2019-08-07 来源: 本站
8月6日消息,天猫平台8月5日发布《“天猫全渠道服务”商家考核标准调整公示通知》,对“天猫全渠道服务”商家考核标准进行调整。
《电商报》获悉,天猫对商家考核标准中的考核对象、考核周期等条款进行了调整,该变更于2019年8月5日公示通知,将于2019年8月12日正式生效。
据悉,考核对象由2017年8月29日0时后开通“天猫全渠道服务”和“全渠道O2O服务”的商家变更为2019年9月1日0时后开通“天猫全渠道服务”和“全渠道O2O服务”的商家。
考核周期变更前为新商家自开通“天猫全渠道服务”后的第7个月(住宅家具、商业/办公家具类目的新商家自开通“天猫全渠道服务”后的第4个月)开始,每三个月考核一次,变更后为新商家自开通“天猫全渠道服务”后的第3个月开始,每三个月考核一次。
附公示通知原文
“天猫全渠道服务”商家考核标准调整公示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8-05
亲爱的天猫商家:
为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及适应商业模式的发展变化,天猫将调整“天猫全渠道服务”商家考核标准。
该变更于2019年8月5日公示通知,将于2019年8月12日正式生效。
具体变更内容如下: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dsb.cn/103970.html来源:电商报 作者:电商报 云合